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合浦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合浦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及小超市经营承包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浦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及小超市经营承包项目服务 二、项目编号:GXGN-2023-08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浦县妇幼保健院食堂及小超市经营承包项目服务,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ma. gov_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7月26日(工作日),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 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申请报名,申请资料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①~③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 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8月10日北京时间 09 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8月10日北京时间 09 时30分,在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浦分公司(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料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gngc.com/)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合浦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浦县解放路6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德本 0779-7284360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桂莲 0779-7272636 采购人(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合浦县妇幼保健院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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